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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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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培养模式改革暂行办法

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协同单位”),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在粒子物理学科理论与实验研究两方面不断深入,同时积极推动相关尖端高新技术:加速器技术、探测器技术、电子学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的发展,以及这些技术在粒子物理与交叉学科研究中的应用,以及在工业、能源、材料、医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联合创建“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 为了充分利用协同创新共建单位的生源、师资力量、国际合作交流等优势,实现对优秀学生的遴选录取和培养的新机制,“协同单位”协商一致,制定本办法。

 

 

二、  培养模式

 

第三条 中心探索国际化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形成有利于促进科教创新资源向人才培养聚集的协同创新机制。

 

第四条 中心坚持以学术培养为导向,秉承“寓教于研”的培养原则,鼓励优秀的大学三年级以上本科生进入实验室进行综合性训练,完成毕业论文;研究生培养以本--博、硕-博长周期模式为主体,鼓励研究生自主提出科研设想并开展科学实验。

 

第五条 实施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选派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程度。利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等资源,推动中心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部分课程学分互认,可实行双导师制。

 

第六条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论坛、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中心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出国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第七条 每年举办一次“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博士生论坛”,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杰出的博士生参加,逐步办成国际知名的研究生学术盛会。每年暑期举办“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科技论坛”暨研究生暑期学校,邀请1520位国内外前沿领域知名学者来中心做学术报告和讲座。

 

第八条 鼓励具有国际视野、活跃在粒子物理研究前沿的科学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开展专业课程双语教学,编写出版体现学科前沿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中心提供相关津贴。

 

 

三、  资助与奖励

 

第九条 中心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吸引国内外名校优秀学生来中心深造,并逐步提高中心留学生的比例。

 

第十条 中心完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在国拨经费的基础上为研究生提供生活补贴,提高研究生待遇。实行研究生助理研究员制度,为学术能力强,科研成绩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助理研究员岗位,并配套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 中心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励基金,对做出重大科研贡献和拥有突出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给于特别奖励,激发中心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研究工作的热情。

 

 

四、   

 

第十二条 对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形成各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与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关于印发《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培养模式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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